我的居住证忘记提前去办理续期导致过期了,请问还可以继续续期吗,还是说要重新办理?
对于居住证忘记提前去办理续期导致过期的这种情况,如果过期时间在60天以内,就是俩月的时间,这样的的可以续期,超过60天,就只能是重新办理。(如果你的居住证过期没有审验,你可以到派出所申请重新办理或者补审,一般来讲,补审即可)
《居住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需要每年签注(续期)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的前30日内,到各地受理点(主要是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相关法律:《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没有影响。已在本市申领过居住证,有效期快到或已到的居民,可向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提出居住证续签要求。中间断了一个月,就不是满12个月了,如果不是特殊的人才,普通人是无法通过办理的条件的。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提供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居住证。
居住证中间有断更过买车有影响。居住证断期影响较多,如机动车上牌需连续三个月以上居住证,买限购房需连续一年以上居住证等,断签注需重新开始,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将不再计算居住年限居住年限影响落户,不再享有本地的基本公共服务例如不能再办理医社保,出入境证件,失业登记,车辆上牌,资格考试等。
有影响,居住证中间断了一个月,有影响的,中断后的居住证已经作废,没有用了,需要的话,只能重新办理。上海市的居住证有效期一年,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最后一个月,系统开通居住证的续签通道。逾期没有办理上海市的居住证续签手续的,视为作废。你中间断了一个月,已经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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