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居住证,需要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有稳定就业,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办理居住证条件:《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地点在派出所。
如果有租房合同并且房东愿意配合,在租住地所属派出所,携带租房合同和房产证身份证即可办理;
如果借住亲友家,带房产证***即可办理;
还有其他方式可以问下派出所。
如果已办理成功,临近过期可以去派出所办理续期。
现在的居住证相当于被取消的暂住证。
办理地点在派出所。
如果有租房合同并且房东愿意配合,在租住地所属派出所,携带租房合同和房产证***即可办理;
如果借住亲友家,带房产证***即可办理;
还有其他方式可以问下派出所。
如果已办理成功,临近过期可以去派出所办理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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