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办理暂住证现在是不需要收费,免费的。暂住证办理有关情况如下: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1、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
2、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者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者有效的工作居住证。
3、证件照片,本人近期一寸的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其中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对于务工者来说,它是指盖有用人单位公章半年以上且还有有效期间内的劳动关系证明;对于自己开公司的,则需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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