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位老人估计年轻的时候在社会上或者单位里就不是一个善茬,这是一个人的本性,与他的年龄没有关系,这样的人认为自己一生无错,有错也是别人,不能吃一点点亏,感到可悲的是他一生都不知道怎么做人。
并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并且越来越有恃无恐!幸而此次作恶的坏老头儿并未逃脱法律的制裁,被依法除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10月12日早高峰期间,湖北武汉地铁2号线上,一位老人与一名年轻女子发生擦碰,双方发生言语冲突,老人随即动手掌掴女孩。周围群众见冲突升级,为避免事态严重,开始上前劝阻。然而不料这位打人的坏老头儿竟然又对劝阻的杨某、姚某继续动手。
***爆料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同时当地警方也正着手介入调查。10月13日,***的坏老头儿肖某被追责,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目前,当大家对其声讨时,肖某正在局子里享受特殊“***期”。
就此事来讲,早高峰期间地铁上拥挤实属正常,难免发生擦碰。然而,老人肖某与年轻女子因此而发生争执,则实属不该。当然,最不在理的更是老人,因口角便掌掴女孩,并继续殴打劝阻乘客,充分显示出了其猖狂与蛮横,可谓不识好歹。
当前,总有个别老人倚老卖老,平时生龙活虎,一坐车就病病殃殃,而当自己稍有不快,并肆意发泄到周围年轻人身上。此次***中***的肖某便是如此。事实上,66岁的年纪也根本算不上老人,依照当前老年学的标准,真正意义上的老人已经接近80岁!
幸而,当地警方没有让这位伪老人得了便宜再继续卖乖,以扰乱公共秩序为名,对其实施行政拘留5日的惩罚,也算是合情合理合法,可谓大快人心!
***犯法,公平正义。丈夫犯了故意伤害罪,地铁拥挤很正常,肯定别人会碰着你或者你碰着别人,多点包容和担待。
近日,武汉一对夫妻在坐地铁时跟另一个女士发生摩擦,下车后男子对这位女士进行殴打,导致轻伤,民警赶到后将其带走,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罪,现在被拘留半个月。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是不对的,公众的怜悯永远是站在受害者弱小的那一面,不管是什么事,都是这样。如果有轻伤证明,受害者还会追究刑事责任,真的是得不偿失。
出门在外得饶人处且饶人,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有啥过不去的呢,碰到事一定要冷静,而且这也快过年了,就因为一时冲动,你的妻儿你也见不到,你只能在看守所过年了。
出门在外不容易,坐地铁遵守秩序,别那么矫情,现在不是用拳头能解决事,而是用法律,你***就是犯罪行为。希望各位在做事之前都要考虑后果,祝大家新年快乐!
首先我们来看这件事的发生经过,2018年2月9号,一对夫妻在武汉地铁一号线上,因为地铁比较挤和一个女士发生了摩擦,随后下车之后在车站对该女子拳打脚踢的。
在2018年10点左右的时候,武汉地铁管理派出所接到通知有人在地铁一号线崇仁路站上打架。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于是将***夫妻架带到警务室,同时联系120对被打女子进行救治。
随后经过民警审问,***的男士42岁,姓陈,他的老婆35岁姓刘,在地铁车厢因为拥挤与同车厢的朱女士发生摩擦随后发生口角推搡,等到列车抵达崇仁路站后,陈与老婆刘某追打朱女士至站台,陈某一拳将朱女士打倒在地,陈某并用脚猛踢倒在地上的朱女士,后被其他乘客拉开。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异议。
交通管理分局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9日晚,已对陈某处以拘留15天、并处罚款500元,刘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截止目前可解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被打女子已委托进行伤情鉴定,如被打朱某伤情构成轻伤,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者的刑事责任。
这件事告诉我们大家出门在外都无可避免的和别人发生肢体接触,都忍忍。忍一时风平浪静。
现在被拘留15天意味着自己过年都不能在家过了,何必那么冲动呢。
现在回家,在路上的人都应该学会理解别人的,因为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
祝全国网友过年快乐。
动不动就***,什么素质啊!
***不白打,也该付出代价!
希望这件事给他们一个教训!
什么事不能好好说话!
为什么有些人一旦到了公众场合就变得盛气凌人?
究其原因就是把自己看得过高。
我们都是平凡的人,做事讲话前多想想别人,这不仅是体现个人素质,也是有爱心的表现。
夫妻两个人一起动手***,显得有多能耐啊,两个人一个懂事的都没有,尤其是男的,怎么能动手打女人?不拉着就得了,还和老婆一起***,真是小气的男人。
遇事要冷静,慢慢说,耐心都去了哪?
真是让人笑话!
现在社会上总是有一些人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肆意妄为,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家庭教育的缺失,要么是家长不愿意教,宠溺着长大的,要么是家长没空教,任由自由成长。
因此我们应该呼吁加强社会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让学生从小就有一个良性的成长环境,首先得树立一个正确的世界观!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大计乃国之根本!孩子们的未来就是祖国的未来!
一级重伤都活该,拘留人家干嘛?这样的人就是欠打,他公共场所放音乐也就算了,堵门谁给他的权利,公共场所影响交通就应该打出去,我说错了吗?支持打轻了无罪释放的举手,个人观点。
看过!以前在西站地区经常看到外地的矮个子的女人怀揣个孩子在哪乞讨和贩卖火车票。不会理她们,怕是滚刀肉?好事变坏事。若是残疾人和没有工作能力的老人我会很同情会给。但内心也挺憎恶他/她的儿女和家人。应该把家里老人和残疾人管理起来,他/她们能吃多少?还能活几天?难道自己的父母不尽孝吗?真不可思议!现在应该说少之又少。西站地区和我们海淀区整治的非常有秩序,环境也优美。
前几年到处都是,街头街尾,哪里热闹哪里就有她们的身影,像灰指甲一样,一个传染俩。不过现在似乎基本见不到了,不知道为什么,可能被揭穿了吧。
前两年在我家乡那个小县城里经常见到一些乞讨的。有一家三口跪着乞讨只求几块钱车费的,也有外地单独的男子或者女子说被朋友骗到我们县城来的,被朋友骗了,乞讨几块钱吃饭的。也有残疾人(或者***装残疾)和小孩乞讨的,最恨的是***和尚***尼姑上门要钱的。
碰到那种断手断脚的会给个一两块,或者卖艺的也会给,但是碰到四肢健全、年轻力壮的我基本都不会给!因为他们都是骗子,一个地方待几天,又换一个地方继续利用人的同情心骗钱!
一家三口街头乞讨
我大概在08到10年的时候见到最多的是一家三口街头热闹的地方乞讨,大人三十多岁那样子,小孩五六岁。乞讨理由是家里破产或者小孩生癌症,又或者是人生地不熟钱包被偷没钱回家跪求几块钱坐车回家等等。这类人是利用别人对家庭的惨遇遭难的同情乞讨赚钱,非常的可耻。
被朋友骗的男子或女子
也会经常见到单独的男子或者女子骑着一部自行车跪在街头,用粉笔写着“被朋友骗到此地,现在身无分文,求几块钱买吃的”。在一个县城,他们把比较热闹的地方都乞讨完了又换下一个县城。一天能乞讨上千块!都是利用人的同情心骗取不正当的利益!我们会有一种负罪感,因为他说是被我们县城的人骗的,所以很多人都是为了减轻所谓的负罪感给个几块钱。
以前我小时候在我市中心鼓楼广场看见过,一家四口脏兮兮的,我看见有说不出的感觉,发怵,拉着我妈赶快走,后来经常碰到这样的女人带孩子乞讨,有几次我妈要给过她们钱,我扔给她快走,视觉上看起来不舒服,现在我自己见到乞讨者,我就绕着走,不会给她们钱。因为她们不一定是真的母女,可能是骗人的,不能助纣为虐,让她们要不到钱,就会想别的办法生活,即使是真的母女,乞讨也不好,影响市容,对孩子不好,世上路千千万,这条路不要走,希望大家都不要给这些人钱,其实这样才正常。
任何乞讨人员都修想在我手里得到一分钱,你不要认为给了乞讨人员的钱就有善心了,其实你是在为扰乱社会治安做努力,也养成了部分人贪懒的思想。
你没看在我这县城里的人们大多都是善良的,多数人是看到有乞讨者都会施舍的,可经常都会见到一批批家的残疾人沿街乞讨,多数都由外边的人组织起来的,他们这些乞讨者包间私人旅店,早上把这些残疾人送到各个乞讨点就去喝茶打牌去了,到下午又把他收到那私人旅店里。
实质来说没人组织他们出来乞讨,他们的生活就过不下去了吗?现在国家是对残疾人照顾有加的。特别是那些带孩子乞讨的多数孩子都不是他自己的,有的是拐骗别人孩子来整残的。如这种人在社会上乞讨不到钱,他还会去拐骗别人孩子吗?不乱施舍就是在为竟化社会和保护孩做努力,万分有用不完的钱我建议你最好捐给红十字会,在由红十字会来支住那些该支住的人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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