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以上。必须在北京有居住证,并有合法稳定的就业证明。符合居住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之日起15内制作发放居住卡,然后半年后再到派出所去办理居住证,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居住证办理需要等待6个月是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实施的。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现场申请的话,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北京市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可延长至30日;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若需现场办理,则按照预约的时间、选择的网点,到现场进行审核;若无需现场办理,则系统进行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15日内制发北京市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可延长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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