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租赁中心派专人与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共同现场验房;房屋如有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或改变原状的情形,承租人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双方现场对水、电、煤气、太阳能等流量表的读数予以确认,并填写退房交验单,同时承租人将钥匙交回。
4、验房后个工作日内,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收据,退房交验单,以及水、电、煤气、太阳能热水、有线电视、网络、管理费结清或销户清单(需要由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到市租赁中心办理退房手续。如有欠租的,同时需要按规定补交租金。
5、验房10个工作起,承租人不办理退房后续的,租金按照逾期计算,直至全部退房手续办理完毕。
公租房租户腾退房屋时,预交的水电费如果没有用完,住房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帮助其处理。
“租户跟工作人员交接时,可以将预交水电费未用完的情况告知对方。工作人员在核查水电费余额后,会协调新租户将这些钱转给原租户,余额由新租户继续使用,原租户也不用再去营业厅办理退费,免去了来回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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