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过期超过60日,就不能续期了。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过期超过60日,就不能续期了。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
市公安机关推出居住证网上签注服务,持证人可关注“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通过EMS上门取送寄递服务,实现零跑路签注。
北京市居住证到期续期是由职工的聘用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然后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北京市居住证到期没有及时续签的处理办法是,如果过期时间还没有超过60天,那么就可以接着续期;如果超过了60天,就只能重新办理。
对于居住证忘记提前去办理续期导致过期的这种情况,如果过期时间在60天以内,就是俩月的时间,这样的的可以续期,超过60天,就只能是重新办理。(如果你的居住证过期没有审验,你可以到派出所申请重新办理或者补审,一般来讲,补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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