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暂住证或居住登记证,申请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并加盖单位的公章。还需具备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或继续学习证明之一。申请人凭纳税证明或者是社会保障证明申请居留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有几种情况,如下: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可不限房屋性质、类型,能证明所有权即可;
③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④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居住证明。
申领北京《暂住证》应持列证件证明:
1、申办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民***或者公安机关具***明;
2、暂住本市居(农)户内或租房内应提交户(房)主户口簿或***(复印件即)证件址与暂住口实际居住址致户(房)主应注明***实际居住详细址;
3、申办近期寸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kcmrd.com/post/78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