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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军队文职考生十分关注“北上广”等城市的军队文职人员落户政策。
今年军队文职报考人员落户有着明确的说法。
大陆地区高校毕业生:当年毕业且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统招统分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7岁(截至当年1月1日)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国(境)外持续学习1年以上;结束国外学习时间不超过两年
(2020年进京落户政策以2020年国家和军队通知公告为准)
(三)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类。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即“两个5年”入户,申请人符合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并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可申请入户我市,同时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一起随迁。
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和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关系证明及入户地址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如果单看这两条,不满足条件,无法入户。
落户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 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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