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属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人才服务政策,办理范围为: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
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如果所在单位属于中央在京单位,根据人事工作管理权限,中央在京单位不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范围。
2020年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条件介绍如下:
一、用人单位申请条件: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原则上应在所在区域登记注册并缴纳税费满1年。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年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
二、个人申请条件:
在用人单位有连续工作12个月的资历,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学历要求学士学位或者以上的学位,拥有固定的居住地方,年龄不得超过60岁。
在本市月应税收入一般应达到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在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工作的为1.2倍,其他为1.5倍)。2020年办理居住证,参照2019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855的1.5倍就是11783。也就是每月的工资都要达到11783。
三、申办材料介绍
1、用人单位申请开通北京人才工作网系统的报告,写明单位基本情况,单位性质资质、人员规模、发展状况、年度纳税及社会贡献情况,主营业务与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相匹配情况等内容,单位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手写签字,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系统注册经办人一致);用人单位在本区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的缴纳税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版《税收完税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类型单位的相应文件证明(如营业执照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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