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5、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6、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7、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执业资格考试、执业资格注册登记;
8、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生育服务、
《北京市居住证》权益分类主要有三种——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
权利方面,包括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以及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三项。
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生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六项。
办事便利,包括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五项。
此外,《北京市居住证》的权利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包括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社会救助等权利都将逐步纳入居住证权利范围。
1. 工作居住证:
俗称“绿卡”,是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实施人才柔性引进战略,对国内符合条件来本地区发展的人才颁发的一种证件。持《工作居住证》者,在子女入托、上学、购房、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方面都享有市民待遇。最早也叫工作寄住证、人才寄居证等。
2. 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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