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东临东四环南路,南抵左安东路;西邻西大望路,北望平乐园小区。 学校占地面积为801235.98平方米,建筑面积627787.04平方米。 另有分校区: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5号(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分部); ★通州区潞苑南大街89号(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 ★朝阳区惠新东街8号100号(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东临东四环南路,南抵左安东路;西邻西大望路,北望平乐园小区。 学校占地面积为801235.98平方米,建筑面积627787.04平方米。 另有分校区: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5号(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分部); ★通州区潞苑南大街89号(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 ★朝阳区惠新东街8号100号(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每个学院的专业如下:
电控学院: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微电子
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网络安全
软件学院:软件工程、数字多媒体
机电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建工学院:土木工程、水务工程、给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交通工程
建规学院: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
数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应用物理
环能学院: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热能与动力工程(制冷方向、汽车方向、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向)
材料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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