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出轨”“家庭破裂”……一张写满了个人信息的易拉宝,昨晚出现在上海轨道交通6号线世纪大道站台上。这张照片旋即通过论坛、微博广泛传播,引发网友围观。
从上海地铁了解到,该***发生在昨晚7点左右。黑衣蒙面男子将易拉宝摆放在地铁6号线世纪大道站站台,目的是曝光易拉宝上某男子的个人信息。
地铁工作人员发现此男子的行为后,马上联系了驻站轨交公安,民警到场后将易拉宝收走,并将该男子带到了警务室,予以批评教育后让其离开。
微博上,不少网友对该男子曝光个人隐私的行为表示谴责,有网友问:“在地铁这样的公开场合曝光个人信息,违规么?违法吗?”
记者翻阅了《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该男子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当中的某一条内容。而记者从警方处获悉,该男子的行为从治安管理角度来说,也没有违法。地铁相关人士表示,此事即便不违反相关条例法规,也有悖公序良俗,上海地铁呼吁乘客共同努力,文明出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地铁乘车环境。
据《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弟弟女友是B大博士,一次我去北京看弟弟,想顺便见见她。弟弟就给她打电话,一直没打通。我想博士应该挺忙,也就没在意。
弟弟带我逛商圈,说给爸妈买点过年穿的衣服回去,我笑着揶揄他: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淘宝上一点就会送到家,服务不要太好。突然发现弟弟的脸色不太好看,直愣愣地盯着一个方向。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是一个很有书卷气的女生,被一个肥壮的中年男人搂着,在化妆品专柜前徘徊,两人有说有笑的,那个男的还低下头亲了她一下。弟弟的脸色惨白惨白,眼神有些狠又有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我的脑子从未像此刻那么清晰:那是弟弟的“女神”。
怎么说呢?大概就是我怀着憧憬,以为会看到一抹白月光,没想到月亮没看到,看到了臭水沟里别人吃剩不要的一只饼。
我对弟弟的眼光感到无比失望,不过转念一想,年少慕艾,也正常。毕竟对方的外表太具欺骗性了,若不是亲眼所见,实在难以置信。
弟弟没有上前去拆穿那个女人的真面目,而是拉着我转身走了。一路上,我们都沉默了。终于,他挨不住开口了,就像小时候那样,每次他特别难过的时候,都不喜欢说话,但又会觉得不能让我担心,得给我个交代。
他说:姐,你放心,我不是那种拎不清的人。只是我真的很难过,我以为她是真心喜欢我的。每当我挤在人潮汹涌的地铁里,舍不得和公司同事一起去聚餐的时候,我都告诉自己,我是为了我们共同的未来。也因此,我月入2万,依然愿意每月出8000供她花销。
等等!我吃惊地打断了他:你每个月给她8000,寄回家6000,你还剩6000左右,怎么在北京活下去的?他低下了头。
我那一刻真的很痛心,不是为那些花出去的钱,而是弟弟降低了生活质量、甚至可以说牺牲了健康换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的不屑一顾。而且,北京的生活成本再高,有高到校园生活也需要一个月花8000吗?她又不需要租房子。而且那个女生的父母不至于一分钱都不给她。光想想这一点,就足以让我痛心疾首了。
离开北京前,我很想问问弟弟:什么时候说分手?也想告诉他:那些钱拿得回来就拿回来,拿不回来就当喂了狗吧。可终究克制住了,毕竟是他曾经深爱过的女人,还是留点面子吧。后来弟弟只告诉我分手了,其他的也不愿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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