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持有人应于期满前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签注分为属地签注(是指申请人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和异地签注(是指申请人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之外的任意派出所办理)。
(一)属地签注
1、需提供申请人的居住证和身份证明。
申请人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在京现住所的证明材料,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可不限房屋性质、类型,能证明所有权即可;
北京市居住证有效期满后持有人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的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北京市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
2、去派出所办理前,带好需要的证件,一般是***和居住证原件,如果租房带租赁合同,自住房带房产证原件就可以。把需要的文件提供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录入相关住址和身份信息后,等几分钟就会出证,不用再跑第二趟,方便又快捷。
需要由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续期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居住证是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合法有效期是三年,有效期届满,可以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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