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邀请!近日,石家庄一名妇女在网上火了:因乘公交车遇磕碰,伸手怒扇一名小学女生,事后还拒不道歉,试图10元钱私了不成,就地耍起无赖,令人无语!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10月24日,石家庄某公交车上。到站停靠期间,一名小女孩刷卡上车后转身,与身后一中年妇女发生轻微磕碰,没想到该女子当即伸手在女孩脸上扇了一巴掌,并厉声质问:是你先过还是我先过……女子的行为引起车长和其他乘客的不满。
事后,公交车长描述了***的经过,称被打女孩当时脸就红了,而其他乘客纷纷谴责***女子,但女子始终拒绝道歉,只是提出给女孩10元钱买零食作为补偿。
随后该女子想要下车,但被车长和乘客阻拦下来。
过了一会儿被打女孩的爷爷奶奶到场,对女子的行为十分生气,没有接受10元钱的补偿。
其实也简单,给他一百元,扇他10巴掌好了,对把他给那十元也算上是11 巴掌!孩子调皮讨厌是避免不了的。尤其是一群小孩子,闹起来确实讨厌,但是正是他们这种讨厌才是孩子活泼可爱的天性的返照啊!我一般会逗逗他们,如果是危险动作我一般会严厉吓止。避免伤害他自己或是伤害别人!希望大家记住一句话尊老爱幼!
有段相声台词,"怕挤坐火葬场的车呀"!是啊,公共汽车你坐他也坐难免有拥挤现象,互相挤撞又没有伤害干嘛不依不饶的,本身还是长辈出手伤人实在是倚老卖老!赞成司机和乘客对这种熊人行为的谴责,撒泼耍赖说赶火车晚了让司机赔钱?事没解决完就想走啊?火车晚了活该!谁让你这么大岁数打小孩儿不干人事!
谢谢悟空邀请!
这个信息我在头条已经看过,因为上车产生的***,这位妇女扇了孩子,有乘客提醒这位妇女谁不能打孩子,这位妇女还振振有词的说,你怎么知道她是孩子,别人说你看不见她还背着书包吗?
之后这位妇女在车上耍赖,想逃避惩罚,,但是被警察抬上了警车。
我不知道后来什么情况,就这位妇女的前后言行举止来看,是非常恶劣的人,首先她明知道是孩子,还是打了孩子,打过之后没有任何悔意,而且在司机报警之后耍起无赖,这就是一个典型市井小人。
不论孩子有多大的错,自己可能比孩子的母亲还大,既然动手***,而且打的居然心安理得,这样的人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孩子,如果有,这件事情出来之后,自己如何面对自己的家人。
何况这个孩子根本没有错,这个妇女简直就是偏执狂,丧心病狂。
希望警察能够公正执法,把这个无法无天的恶人绳之以法。
一般来说,头部的钝器伤疤痕6公分,锐器伤8公分就可能够轻伤。具体还需要根据法医的鉴定! 具体法律责任,需要看是过失致人轻伤还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一、如果是过失致人轻伤,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三、【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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