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公租房最早应该是在2000年左右,因为我们单位在那个时期就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了,虽然得到公租房比较晚,但是追溯源头还是在2000年开始的。北京市公布了公租房细则,外地人正式纳入可申请范围。通知规定,非京籍人士来京连续稳定工作满一年,能提供暂住证明、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即可申请公租房。对于非京籍申请者的收入条件并无限制。
公租房不可以卖给个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
我认为北京的公租房不会卖给个人的,原因是北京的人口基数大。土地***稀缺,随着房改的深入。适龄青年结婚。需要买房,但是由于收入没有同时增加。买不起房。只能靠租房维持。
同时大量外来人员涌入为了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也要相应的配租给他们。这样。就无法将公租房卖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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