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您需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需要提供您在京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或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2. 到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您需要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 填写申请表格:在办理现场,您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上述材料。
4. 等待审核:工作人员会审核您提交的材料,如果符合要求,会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您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您可以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1.出院发票或出院证,这个主要是可提供住院号方便查询,医院看一下就行。其实按照患者的姓名也可以进行检索。
2.患者本人身份证(如本人复印,带这个就够了) 代理人办理的除以上证件外,还需带:
3.代理人***
4.患者与代理人的法定关系证明(户口在一起可使用户口本,夫妻关系可使用结婚证,户口不在一起可去单位或居委开关系证明)
5.申请书
6.患者对代理人的委托书 不用开证明,拿上这些东西去病案室进行复印即可,有些医院要求没有这么繁琐。住院病历原件由医院保存,提供给患者的只能是复印件,其中病历首页、出院记录表、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各种检查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体温单、各种知情同意书等“客观病历”可以复印,而病程记录、会诊记录等属于“主观病历”,原则上不对患者进行复印。门诊病历(通常所谓“小病历”)由患者本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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