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申请地点:符合申请条件的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审核流程: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公租房的标准,各地的要求都不尽相同,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人群。
一是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生活特别困难的,没有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二是外地来的务工人员没有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暂时居住。对本地户口且有自有住房的,不论夫妻双方哪一方有住房,都不符合公租房申请的标准
如娶外地在京有房对公租房是有影响的。
公租房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如取外地在京有房对公租房有影响,如果娶的人有房子并且在自己的名下,那是不可以申请公租房的,公租房是针对那些无房人员,残疾人和低保户,和家庭人口多住房面积不够的。夫妻双方有一方有自己名下的房子,都是没有条件申请公租房的。
如果结婚以后有住房了,需要把公租房退还。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一、住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市、区县人民***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去申请公租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2、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3、一个家庭只能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年龄结构、性别、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1人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宿舍、单居或小套型;2人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单居、小或中套型;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中或大套型;3人以上夫妻及子女中或大套型;3年没摇上保障房直接配公租房。
二、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意向登记:在项目公告发出后,四种申请家庭(京籍无房职工家庭、“新北京人”、“三房”轮候家庭、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均需登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的***,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
2、备案: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需经过“***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三房”轮候家庭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登记,去开始申请公租房。
3、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摇号时间确定后,项目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将共同组织摇号。
4、签约入住: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签约及入住手续,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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