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北京户口迁入条件及管理制度》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的子女不符合当地的户口投靠条件,户口不能迁入当地落户。
《北京户口迁入条件及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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