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说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如果宅基地上面有附属建筑你只是取得了这个建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土地的所有权。这个建筑你还不得翻建只能维修。如果发生占地拆迁你只能获得建筑物的***补偿而无法获得土地的***补偿。***补偿最大的收益就是土地的补偿而你无权获得。
一件没有土地产权的房屋等同于自建小厨房,根本不值钱。你还要搭个人情根本不划算。让他遗嘱声明身后由你处置就可以了,你卖掉变现。
您好!
题主的问题涉及到三个要点,分别说明一下:
可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财产,指的是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不属于个人,不能继承。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可供居住的房子,因为房子可以认定为属于个人,因此可以继承、可以遗赠。
以下,均***设题主的叔叔有宅基地房。
题主户口不在北京,并不影响叔叔订立遗嘱、将宅基地房留给题主。
《民法典》继承编中开篇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所谓“自然人”,按照《民法典》的定义,就是“从生到死的人”,不涉及到任何诸如年龄、性别、户籍甚至国籍等的限制。
题主是叔叔的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如果叔叔要通过遗嘱、把宅基地房留给题主,这种性质的遗嘱属于“遗赠”。从严格意义上,题主应该叫做“受遗赠人”。
本人不专业姑且瞎说。首先你都不是北京户口,怎么继承北京的宅基地呢?其次,宅基地可以遗嘱继承吗?宅基地应该是集体所有土地吧!严格来说都不算个人财产,怎么留遗嘱啊!当然,本人知识浅薄,一点个人看法而已。
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那是村里有户口的一种***,你户籍不再,自然不能继承!但是地上建筑物是可以继承的,但是不能推倒重新翻盖,只能对原有建筑物维护!直到倒塌权利丧失
准确来说宅基地无法继承,但是宅地房是可以继承,因为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只有宅基房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
宅基地可以继承么?
宅基地不能作为继承,我们所使用的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而并非个人财产,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在土地上建造房屋,只要房屋在地就属于自己的,其实大错特错,房子属于自身的财产毋庸置疑是,但是一旦到了超越年限土地将会被征收,除非续租。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财产但是国家土地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是指村民依法对批伐给自己建造住宅的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此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因此从侧面来讲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结合本案北京郊区留有宅基地来讲,题主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没有生前未有遗嘱的情况,按照法定继承,否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因此题主作为侄女虽不在继承人范围之内,但是可以遗赠,且于自然人死后所发生的财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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