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籍的小学生跨区转校要符合。户口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发生变更的条件才能够转学。跨区转校流程是由接收学校向在读学校发函调转学籍。然后到所在区教委找学籍管理员在学籍平台上进行学习的调转。完成以上事项,即可以在新的学校就读了。现在的学籍管理平台是全国统一的。,跨省跨市也是这个步骤。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在本市内转学:
(一)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二)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第二十二条 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市内转学的,持户籍、居住地变更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联系表,学生持联系表到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校同意并签章后,回到原就读学校确认。经转出和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及学籍信息变更,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对转入的学生,学校应当按其原就读年级安排插班。必要时可按其学业水平安排年级。
第二十五条 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确有特殊原因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在教学水平相当的同类学校之间申请转学。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及学籍信息变更。高中阶段不同类别的学校之间转学,参照办理。
第二十九条 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不予转学:
不能跨区就读。
因为非京籍孩子小升初只有在自己的居住区内才能报名就读,无法选择其他区域的学校。
这是北京市的政策规定,目的是为了平衡各个区域学校的招生压力,同时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
如果家长想让孩子在其他区域的学校就读,可以考虑购买该区的房产或在亲属名下购买满两年的房产后再申请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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