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档案转移的具体流程:
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9、完成。
你的人事档案退回原籍后,需要拿着你的报到证到原籍的人才中心去报到。如果报到一年以上,可能还需要干部身份的转正定级手续,这个各地管理规定不同。另外,档案要调到北京,需要北京开具调档函拿到原籍人才中心去调。一般北京的工作单位都不接收档案。这个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原因,可能跟北京的积分落户制度有关系。所以能不能开出来调档函是个关键。
具体怎么开,需要单位到单位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去问,具体是不是这两个名字,各地叫法不一样,仅供参考。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kcmrd.com/post/71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