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有单位工作的,可以跟着单位办医保,没有工作,是不能办理北京医保的。
1、因为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本规定。
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3、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必须在京找上社保单位工作单位给你上职工五险 如没工作或单位不正规不上社保自己很难在京上社保,只能在户籍地个人上社保,未来北京上社保再申请迁移关系合并(外地医保无法直接在京看病报销) 尽量找上社保单位工作
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参保,依法首先需要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才能通过用人单位在社保开立的社保账户进行参保、缴费。根据***令259号《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二章征缴管理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在公司工商注册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所以,公司在外地给在北京工作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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