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市和区教委当年的招生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
(1)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2)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一、对年龄的要求
上公立还是私立小学的入学年龄都是招收在招生当年8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学生 ,如果学生超龄需要提交延迟申请就学原因和病历等材料证明。
外地人上北京私立小学需要满足北京教委规定的“四证”要求,即:①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材料;②在京实际居住证明材料;③全家户口簿;④北京市居住证 等。其中还包含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证明等,而且北京市各区在要求时间年限上有差异,如朝阳区要求社保缴纳时间满6个月,而通州区要求满1年,所以家长们要提前了解就读学校所在区的具体政策要求。
1、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要求到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须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对符合就读条件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开具标注“农民子女”字样的“在京借读证明”;
3、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应持“在京借读证明”,非小学一年级借读学生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到暂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初中或经批准的民办学校联系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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