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通过居住证积分方式落户的具体分值是不确定的。参照《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由市***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
2、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2018年北京市积分落户手续于10月23日起开办,截至2020年12月31日。
3、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无刑事犯罪记录。
4、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1、北京通过居住证积分方式落户的具体分值是不确定的。参照《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由市***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
2、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2018年北京市积分落户手续于10月23日起开办,截至2020年12月31日。
3、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4、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商用公寓不能参与北京落户积分。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涉及住所的规划用途均应为住宅类,且自有住所、单位宿舍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而商用公寓的规划用途为商业,不满足加分条件。
在北京积分落户政策中,只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规划用途为住宅类),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合法租赁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且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才可获得相应积分。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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