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确外省市学生在孩子上学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需要办理转学的事情,就会让家长焦头烂额。
转学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北京教委发布了通知出台,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它细化了学籍变动的条件和学籍办理的要求,规定在转学的时候要赶在暑假或寒假放***前一周提出,也取消了转学联系表和转往外省市时需要提供的学校证明等条件。
转入北京高中的要求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管理办法调整了转学时间的申请规定,转学要在寒暑***前一周提出申请。对于高中阶段转学也做了要求,新的管理办法坚持本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在原则上是不给转学的,除非是有特殊的原因。比如家里有重大的变故或者是有严重的疾病等原因,需要转学可以申请转入实际居住所在的区域的学校。
转学籍需要的手续有:
1、户口簿;
3、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4、高中学生档案;
5、会考考籍证明。
具体流程如下: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对于持有北京市户口、在外地读书的考生,新政策明确规定他们可以回到北京参加高考,即便他们的学籍不在北京。
针对京籍外地生,新政策规定他们应该向所在区高招办或户籍所在街道报名,符合要求后即可参加高考。
具体来说,他们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自己在外地学习的情况,同时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例如连续在外地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定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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