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确有特殊原因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在教学水平相当的同类学校之间申请转学。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及学籍信息变更。高中阶段不同类别的学校之间转学,参照办理。
一、北京市高中生转学条件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北京市高中生转学条件如下:
(二)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有本市户籍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
(三)需转入或转回本市普通高中阶段就读。
二、北京市高中生转学手续
以北京市顺义区为例,高中生转学手续如下:
(一)本区内转学
由家长联系接收学校,然后到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和会考成绩证明,交至接收学校;
在孩子现在的学校(外地学校)领取学生转学申请表,填写好后,盖章,盖孩子所在学校的章,管理学校的中心校章,然后到县教育局盖章,到市教育局盖章,还要到转回原籍的学校,就是孩子要转回来之后在的学校盖章,原籍中心校章,县教育局章,市教育局章,所有这些手续完成后,给原先所在的学校,县,市各留一份,自己原籍的学校,县,市也各留一份。
入学之后再进行转学,只要在老家找到高中愿意接收你,那么转学籍的事情直接到教育局办理即可。
先去把你的学籍转到你想要的那个学校,就是说可以网上转学籍,然后呢,你再去找一个老家的学校,然后进行就读,要提供你的学生手册呀,个人信息呀,父母身份证啊,户口本等之类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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