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投靠条件: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2、子女投靠条件:
(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生育政策;
(2)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
注: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北京城镇户口投靠落户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已经在北京拥有户口,并且该方所在单位有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名额,另一方可以通过投靠的方式获得北京户口。
属于北京户口的一方为博士或硕士毕业且工作已满3年,或者获得的中级职称工作已满3年。
根据这个政策,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满足以上条件,另一方可以通过投靠的方式获得北京户口。
离休或退休的父母投靠子女。根据这个政策,外地户口的离休或退休人员可以投靠属于北京户口的子女,并获得北京户口。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投靠落户政策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和时间进行调整和变化。
如果您有具体的情况需要了解,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办理流程。
、两地分居的夫妻
(1)属于北京户口的一方其单位提供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名额。
(2)属于北京户口的一方为博士或者硕士毕业且工作已满3年,或者获得的中级职称工作已满3年的。
2、离休或者退休的父母投靠子女
外地户口的离休或退休人员可以投靠属于北京个人户口的子女,前提是其没有外地户口的其他子女。
二、户口投靠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离婚判养的须提供《离婚证》及判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①房屋产权证;②房屋使用权证;③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入户条件: 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生育政策。
二、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5、父亲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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