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确外省市学生在孩子上学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需要办理转学的事情,就会让家长焦头烂额。
转学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北京教委发布了通知出台,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它细化了学籍变动的条件和学籍办理的要求,规定在转学的时候要赶在暑假或寒假放***前一周提出,也取消了转学联系表和转往外省市时需要提供的学校证明等条件。
转入北京高中的要求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管理办法调整了转学时间的申请规定,转学要在寒暑***前一周提出申请。对于高中阶段转学也做了要求,新的管理办法坚持本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在原则上是不给转学的,除非是有特殊的原因。比如家里有重大的变故或者是有严重的疾病等原因,需要转学可以申请转入实际居住所在的区域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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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接收学校开具同意接收你入学的证明。《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在本市就读的学生转出到外省市的,需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接收学校的相关证明,经就读学校同意,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学校应为转往外省市学生申请毕业证书提供学业考核证明。第二十九条转学应在寒、暑***放***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答:外地的孩子转学到北京,需要家长或者监护人在北京落户的证明,在北京缴纳五年社保基金证明,北京的住房证明,以及确实能证明是父子关系或者是欧子关系的证明。具备了这些条件,先报户口,然后在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安置上学。新生入学,还需要提前半年落下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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