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有道德约束力。订婚也只是民间的约定俗成的一种结婚准备形式,在法律上,订婚不意味着婚姻的真正订立。
对于因婚约引发财产***的,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借订立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收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交出财物的一方其财务实质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应判决收缴国库。
2、对于以恋爱、订婚之名,行***财物之实的,除构成***罪以外,还应将***所得财物全部归还被害人。
3、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的,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实践中一般按照赠与处理。
此外,1、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2、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赌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和男朋友没有订婚,证明你们还没有到如火纯情的地步。说到去男方家过年,自己还是要顾忌一些,女孩子首先要懂得“廉耻”二字。千万不能随着男方家调打,生米煮成熟饭,岂不成了廉价媳妇。到男朋友家去过年,不要滚到一张床上,要保持界限,可以一人睡,也可以和男朋友姐妹搭伴,就是不能高兴过了头。否则,你真的昏了头,一步错,步步错。颜面无存,会让你名声扫地,觉得你好对付,好哄,那你就由他们拿捏吧。
没有结婚前,男人都是“哄人的嘴,骗人的鬼”。小字辈会让你心动的流泪,心猿意马,恨不得立马投进他的怀抱。要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要了解个八九不离十,投怀送抱,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女人不要太随便,轻浮,水性杨花,会种下恶果。颜面扫地,自己不以为然,但在人生中,阴影那是无法抹去的,会让你无法自拔,破罐子破摔,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生你养你的父母。
和男朋友没有订婚,就说明你们的恋情八字还没有一撇,就不要草率从事。同居更是不可取,虽说,偷尝禁果,如醉如痴,有可能迷失自我。让自己失去恋爱婚姻的方向,搭上贼船,随心而动。到头来糊里糊涂,后悔也就晚矣。我们也不要认为,人言可畏,吐沫星子淹死人,凡事要靠自己,自己不珍惜自己,还能怨他人不成。
和男朋友没有订婚,那就说明你们的婚姻还没有得到双方父母的认可。姜还是老的辣,父母的见证,就是对婚姻的慎重。对于男方来说,无所谓了,“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岂不美哉!说不定到时还是一个廉价媳妇,烧香拜佛也求不来呀!对于女方父母来说,闺女如果进了狼窝,岂不遭罪!作为父母,也希望自己的闺女能找个好人家,父母也算功德圆满。作为姑娘家,真的要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要知道廉耻二字,万事不要让喜悦冲昏头脑。“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人要有自知之明才行,找一个诚实稳重,随心而动的心上人,一辈子和和美美,甜甜蜜蜜,还能急于一时吗?
这个自己决定就好。现在不是以前封建社会了。如果谈的可以,考虑结婚。过年去男朋友家里过年也无所谓,如果目前只是相互了解阶段,建议最好不要去。尤其农村,没有结婚之前,在男朋友家过年不太好,会被周围人八卦。
另外八卦一下,作为要结婚的女人,应该趁没结婚好好在自己家里过年。结婚后一般女方都会在男方家里过年,很少会在自己家里过年。因为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如果离得远,一年都回家不了几次。为什么非要在婚前去男方家过年,婚前女方应该矜持一些好。
这些都是我个人感觉,如果你真的想去男方家过年,你家人也同意的话,也是完全可以的,在哪里过年都是吃饭,玩什么的。也没必要太在意。以前结婚后女方不能在自己家里过年,现在时代变了,结婚后女方也可以在娘家过年的。
没有和男朋友订婚,去男朋友家过年很正常,现在不是流行借朋友👬去父母家过年吗?和男朋友确立了朋友关系,只要两情相悦,是可以的,但是,法律规定没有领结婚证是不可以住在一起的,不过即便是住在一起了,更没有人去查。
我是女孩家长。如果我女儿和男朋友没有订婚,处于交往状态,不建议同居。这个时候过年去他家的话,晚上应该会在一起,男方家长肯定不介意,但以后可能被瞧不起,所以我不建议。
但如果两个人有结婚的意愿,可以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双方家长见面。
因为是女儿,所以更要好好保护。这是我一个女孩家长的想法,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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