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澎湃新闻从北京税务12366热线了解,从2019年1月1日起,市民出租个人普通房屋租金收入的税率有所调整。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改按5%征收,为原来税率的一半。
2、此前,北京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税。12366北京税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新规定是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而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4%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
3、如果要享受月租金10万以下免增值税的政策,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4、不过很多城市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统一按照房屋租赁综合税率进行征收。北京规定,个人出租月租金在10万元以下的商品住宅,其综合税率为5%;出租月租金在10万元以上的商品住宅,其综合税率为4%。上海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10万元以下的,综合税率为5%;月租金10万元以上的,综合税率为5%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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