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租房新政策
(一)2021北京市公租房新政
1.公租房资格设“有效期”
2021年4月29日,北京住建委发布了加强公租房资格复核管理通知,提出拟设立公租房资格“有效期”制度,对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开展定期资格复核。
2.公租房备案复核
1:备案,“三房”轮候家庭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登记,申请公租房。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需经过“***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
2:意向登记,在项目公告发出后,四种申请家庭(“三房”轮候家庭、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新北京人”、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均需登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的***,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
3:摇号,摇号时间确定后,项目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将共同组织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4:签约入住,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北京公租房续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承租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承租家庭所有成员收入、住房及资产情况申报表。
请注意,具体提交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情况为准。同时,为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建议您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三房”轮候家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的轮候家庭。
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申请人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京籍无房职工家庭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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