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人员只需在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主页。点击左上角“个人登录”,进入“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进入“失业保险金申领”即可。
申领入口:***://rsj.beijing.gov.cn/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档案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社保所,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根据规定,社保部门通过社保卡发放失业金后,申领人即可领取失业金。
领取方式主要有两种:1、到银行窗口、ATM取款机领取。领取人持社保卡至银行窗口、ATM取款机取出现金或转至其他账户。
2、网上领取。如果领取人将社保卡绑定了各种软件,则可通过手机、电脑完成转账或网上消费。
一、保险金申领方式
(一)网上申请
1.进入北京人社局***(***://rsj.beijing.gov.cn/),找到“个人办事”,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申领。
2.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个人办理服务”,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由领。
3.下载“北京人社”APP,选择“服务”,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申领。
4.下载“北京通”APP,选择“办事”,进入“社会保障”项目,点击“北京失业保险金申领”,登录后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申领。
(二)现场申请
持相关材料到各经办机构办理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按照《申领办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20日内转移失业人员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失业人员档案关系后,对失业人员进行审核认定,7日内将核定情况和失业人员档案移交到其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
三、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接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移交的失业人员档案后,应在7日内告知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为失业人员指定职业指导培训机构,免费对其进行职业指导培训。
四、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应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五、根据《申领办法》和《规定》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期限,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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