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社保卡的相关: 关于发放对象: 目前本市社保卡的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年满16周岁的人员。
为了更加便民利民,《办法(修订草案)》对社保卡的发放对象予以了扩大,明确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及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第四条);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境外人员,参照本办法发放社会保障卡(第三十七条)。
发放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及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
卡面信息: 社会保障卡卡面登载持卡人姓名、相片、社会保障号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项目。
芯片内依据社会保障卡规范行业标准,记载有持卡人的基础信息和相关业务权益信息项目。
有效期限: 社会保障卡的有效期依据持卡人申领社会保障卡时的年龄设定: (1)7周岁至25周岁的,有效期为10年; (2)26周岁至45周岁的,有效期为20年; (3)46周岁以上的,长期有效; (4)未满7周岁的,以年满7周岁的日期为有效期截止日期。
不能,只能在统筹地区使用,如果是需要在北京就医住院治疗的话,是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在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医疗发票到社保缴纳地社保中心进行报销。
医保卡的使用规定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我国目前也没有实行全国联网,医保卡的使用还仅限于在投保地。医保卡一般都只能在参保当地使用,不得跨地区使用(除了外地急诊等特殊情况)。不在参保当地工作的话,医疗保险应当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否则,一般情况在外地就医的费用不能报销。
不可以的。
正常情况下医保卡只能够在当地刷卡结算,北京的也不例外。
但是有一种办法可以试一下,就是在异地就医之前,先在参保机构进行备案。
如果是急诊就医,需要在三天之内将入院诊断、病情简介等相关资料送向原参保地进行备案,办好这些之后先自行垫付费用,出院以后带上住院凭证回去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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