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
不属于,集体户口不是北京市的常住户口:
2、常住户口与集体户口在很多方面(如子女受教育方面、本人的社保方面等)待遇已经非常趋近,但还是有差别的(如:学区房的享受、户籍地经济组织成员待遇方面等)。
外省户口迁入北京市城镇户口的方式(参看北京市户籍管理规定):
2,投资落户(比如兴办企业的,年纳税额需在300万元以上,或者连续三年纳税额在80万元以上。);
3,应聘落户:应届毕业生可以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单位实现留京;也可以考取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或者社工岗位;
5,投靠落户,可以夫妻投靠,也可以离退休后投靠子女。(参看北京户口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6,劳模落户:凡在北京被评为全为劳模,现仍为农业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答:北京博士后户口应该算是常驻人口。根据北京市高新技术人员留住北京市户口的有关规定。该博士后已经取得了北京市户口,并按照社保基金的规定,缴纳社保基金,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完全执行北京市的规定。那么就应该是北京市常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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