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是不能进行对调的,只能是‘工作对调,户口随迁’. 户口对调是行不通的。
一、必须是在职工人;
二、家庭 基础必须是在北京。所谓“家庭基础在北京”是指已婚者子女或配偶在北京;未婚者父母在北京。这个政策主要是为照顾长期两地分居的工人而制订的。其着眼点是“工作地点的转移”而不是“户口的迁移”,办理时需要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
条件
1.
2.
3.
4.
外地存档人与委托单位结束聘用后,人士档案应转入原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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