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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籍违约金,北京户籍违约金多少

  1. 北京集体户口离职读博算违约吗?
  2. 公司为吸引人才,给某人办理了北京户口,约定5年合同。户口拿到人就辞职,你怎么看?
  3. 北大硕士离职被收13万补偿金,公司称因为其办理了北京户口,你怎么看?

北京集体户口离职读博算违约吗?

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北京集体户口离职读博一般不算作违约行为。离职读博是一种继续深造的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不会受到违约的限制。

然而,具体的情况还需考虑相关的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以及离职协议等。在离职前,你需要仔细阅读自己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了解其中关于离职和教育进修的条款和规定。有些公司可能在合同中有特殊的离职条款,但通常情况下,读博不会被视为违约。

建议你在离职前与雇主或人力***部门进行沟通,明确离职后继续深造的意愿,以便双方在离职事宜上达成共识,并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此外,具体情况还可能因公司政策行业规定和地区差异等方面而有所不同,你可以咨询相关的法律和就业机构寻求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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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公司为吸引人才,给某人办理了北京户口,约定5年合同。户口拿到人就辞职,你怎么看?

1、你提前30天辞职是合法的。完全可以走人。2、公司无权将你的户口打回原籍,你的集体户口是存放在人才的。3、公司有权往你的档案里放不诚信记录,因为这段时间你是公司的员工,档案是以公司的名义存放在人才中心的。4、无公司的同意你不能去人才调档,人才会征求你公司的意见的,你在人才的档案是集体存档。档案不调出来,无所谓,因为人才中心只负责管理,如果你有什么需要证明的,人才中心也会给你开的。5、是的,单位如果将社保改为中断,你就无法再交社保了。这个问题,只能找你单位协商。 我的意见是看你当时与单位怎么签订的劳动合同了,如果里面没有明确的与户口有关的协议,那么你单位就不能这样干涉你的自由。如果有类似于保密协议类的说词,则你需要征求仲裁的意见,看怎么能与单位协商解决。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

北大硕士离职被收13万补偿金,公司称因为其办理了北京户口,你怎么看?

单位帮你办完了入京户口之后,转脸就取跳槽,单位有没有权利提出赔偿?

为什么这么说?告诉大家一个基本常识:户口这个东西,在法理上,一直属于是行政管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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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是民事权利!不是民事权利!不是民事权利!重要的话说三遍。

其实,这是个很尴尬的事情。众所周知,北京户口含金量巨大,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但却属于行政管理,不是民事利益,不能私下约定、不能***、不能买卖。

比如说,你买房子,卖家承诺把户口迁出来,但是到时候不迁户口怎么办?你是没有办法通过打官司要求对方迁的,因为***认为:迁不迁户口只是个行政管理问题,不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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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劳动法的角度来说,其实,用工单位在办户籍地方非常吃亏。因为按《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是随时提前解约的,只要把提前一个月作出书面报告。

而且《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原则上,对于劳动者提前解约,用人单位是不能要求劳动者作出赔偿的。

只有一种情况下是例外,可以约定服务期,并且单位能要求赔偿:

这起事件,本质是就业中的户籍限制与户籍歧视问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待遇等其他事项。”这些内容并不包含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办户口之类的条款。因为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该法第三条规定,“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这也包含户籍歧视。

就是说,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办户籍,是劳动合同法之外的内容,有关户籍的事宜,并不受相关法律保护。但是,我国劳动者要留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工作,又面临解决户籍的问题。能解决户籍,既是用人单位吸引部分有些人才选择的原因,又相当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当一个人留在某一单位,由单位出面帮解决了户籍,根据目前的户籍政策,确实获得了好处;获得户籍之后,就选择离开,也会令用人单位认为受到损失(或者感觉被欺骗,单位被作为了获得户籍的跳板)。可这些也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约定。还出现有的公司专门收钱给劳动者解决户籍这样的办户籍生意。

无论用人单位用户籍来吸引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薪资不高,可却有很多大学毕业生去应聘,就冲着可以解决户籍而去),还是劳动者要为自己的户籍而烦恼,都不利于人才市场的充分建立,也会影响公平就业,引发与户籍相关的***。

因此,根本的问题,还是户籍问题。剥离户籍相关的权利,是我国户籍改革的方向。只有取消户籍附加的各种权利,才能消除就业中的户籍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