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分落户;
3、投靠落户;
5、工作落户;
6、留学生落户;
7、劳模落户;
8、随军落户。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户口迁移需要“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答:北京户口的人员新办理***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如果***丢失,需要补办,可以不在原办理机关补办,也可以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只要你提供准确的信息,经过核实无误,公安机关可以跨区按照原号码给你补办新的***。
可以。本市户籍公民自可就近在全市范围内任意户籍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换领和补领业务,不用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减少了办事时间及交通成本。办理***城六区为10个工作日,其它区12个工作日即可取得证件。
在异地办理***的步骤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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