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4、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5、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一、投靠入农户的条件:
(一)夫妻投靠条件:
1、妻子投靠丈夫:城八区妻投夫在京入农户结婚需满5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3年;
2、丈夫投靠妻子:城八区结婚需满8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5年;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父母一方为京籍,就可以为新生儿申报北京户口;
2、有条件投靠者,被投靠人是北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高端人才;
5、劳模,相关部门规定,凡是在北京市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6、商人,为北京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商人;
7、其他人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等。
1、新生儿入户:父母一方必须为京籍。
2、投靠入户:投靠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结婚满10年,被投靠人为北京市非农业户口,在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孩子要求:申请人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申请人在外省、市(县)无子女。
3、高端人才:海归、博士后等特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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