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档案可以办理退休,需要职工档案、《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曾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北京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
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市***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补建职工人事档案。
如果单位不存在了,补建人事档案材料需要单位出具证明的地方,劳动部门放宽到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或与单位有关的相关部门负责就可以补建人事档案。丢失人事档案的职工从市***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依据获取的《补建档案材料卷宗》要求,依次提供:无档案原因及证明材料、火灾烧毁或被盗的情况证明、调配手续或招工名册等材料、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职工在职期间工作履历、职工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证明、职工参保情况证明材料等。市***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会根据上述材料填写完补建档案材料综合认定表并加盖公章后,职工人事档案材料正式补建完成。
①职工本人书面退休申请及结论领取授权书;
②职工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③职工本人***复印件;
④劳动合同书复印件(首页、骑缝处加盖公章);
⑤用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明复印件,均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⑥《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
◇关于档案
在北京办理退休,人事档案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文件。人事档案中包含了个人在工作期间的各种重要信息,如工作经历、学历背景、职称评定等,这些信息对于计算工龄、确定退休金待遇以及核实个人历史资料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北京办理退休时,需要提交人事档案以供审核。如果个人的人事档案不齐全或丢失,可能会影响退休手续的办理和退休金的发放。所以,建议在临近退休前,尽早检查和补齐自己的人事档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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