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用电价格是按照阶梯计算价格,一般情况下分为三个阶梯,分别是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每个阶梯划分依据是每个月用电量计算价格。
第一阶梯标准:每户每月用电量是1-240千瓦时,不满1千伏价格是0.48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电压价格是0.4783元/千瓦时
第二阶梯标准:每户每月用电量是241-400千瓦时,不满1千伏价格是0.53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电压价格是0.5283元/千瓦时
第三阶梯标准:每户每月用电量是400以上千瓦时,不满1千伏价格是0.78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电压价格是0.7783元/千瓦时
北京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有不同的计算方法:
1、第一档:电量在240千瓦时及以下的,电价标准为0.48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47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对城乡“低保户”以及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2、第二档:电量在241到400千瓦时之间的,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5元,即0.53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52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3、第三档:电量超过400千瓦时的,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3元,即0.78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77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目前北京的电价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是用电量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用电量,电价标准是维持现价,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第二档是用电量在241到400千瓦时的用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提升0.05元/千瓦时。
第三档是用电量超过400千瓦时的用电量,电价标准是比第一档电价提升0.3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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