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8年9月至2023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根据北京市教委颁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在北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kcmrd.com/post/47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