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属本市范围内户口迁移的,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调查确认开具无业证明,并由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实,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即可;属本市户口迁往外地的,城市区的还需经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签署意见
第一步: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本人书面委托书。
第二步: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
第三步: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并交回档案管理中心,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20元/人月)。
扩展资料
一、档案挂靠的程序
(一)申请。
1、单位集体挂靠与我们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并提交拟委托代理的人员名册;
2、个人档案挂靠,填写《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kcmrd.com/post/43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