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4、《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5、《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6、《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7、《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8、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9、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一是准生证,办理地点:准妈妈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时间:确认自己怀孕后最好立刻办理,影响到以后一系列证件办理和产检等。
注意事项:在准妈妈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去办理。
第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北京户籍准妈妈在外地生产都需办理),办理地点是准妈妈户口所在地***生育办公室。
第三:人口生育联系卡,地点是,在准妈妈目前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计生办。
第四:北京市孕产妇健康手册。
第五:出生医学证明
第六:户口本,办理地点是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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