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网络食品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许可范围一致。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
美食城商铺自己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只通过美食城授权使用证照就能经营外卖,与国家和北京的要求并不一致。换言之,这些美食城商铺送来的外卖,都是“灰色”的。
同规模有关系。
餐厅、饭馆、饭店,就是以吃饭为经营的业务。
美食城,经营范围可能更大,业务可能更广一些。有***扩展业务。
这和经营范围有关系。
饭店是不可缺少的生意,那个人能力了吃饭,人们需要满足的就是吃的问题。以前解决的是温饱问题,如今要解决的事,吃得好的问题。精神追求里边,吃得好、吃的高兴,占了很大一部分。因此,饭店生意,经久不衰。
感谢头条邀请,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这些餐饮的名称,主要是根据不同的时期及规模的大小进行区别的。 饭店有个英文单词叫hotel,是从国外传入国内的,在八、九十年代,国内兴建了很多星级合资饭店,饭店里除了有各种风味的中、西餐厅,还有客房,以及***、健身设施,饭店在当时属于高端行业。
酒店和饭店相同,国内各地叫法不同而已。
餐厅的英文是resturant,也是从国外传入国内,较正规的称谓,像中餐厅、西餐厅、清真餐厅等。
酒楼是粤菜从南方传到北方后,对一些规模较大的餐厅,为显示其"高大上"而特定的称呼。
美食城最早和酒楼一样,像北京有"香港美食城"也是个大酒楼。后来慢慢变成了一种新的餐饮业态形式,美食城里汇聚了全国各地不同口味的特色菜品,有时也叫美食广场。
饭馆是传统的叫法,特别是解放前都叫小饭馆。或个体小餐馆。
餐饮行业取名应以好认、好记、通俗上口为原则,能叫2个字的就不叫3个字,越简单越好,便于传播!
感谢邀请!
首先说,快餐和小吃之类,利润率还是可以的,但是现在做门市,或者如您所说在美食城租档口,还是有些综合的条件需要考虑。
首先是美食城的周边经营类型,能否保证日常的顾客流量;
例如说,在我们城市,美食城就分两类,一种是商超内的美食城,一种是休闲广场内的美食城。
商超内的美食城,由于它依托的是大型超市等,满足的是百姓日常所需,每天的客流量是有保障的,我家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的美食城,基本上是天天爆满。
而休闲广场的美食城,就存在一个每周热闹两天,清闲五天的问题,这就有一个经营位置和综合成本方面的考虑。
我的一位朋友在我们本地最大的一家休闲广场,做过一个快餐面馆,用人多位置还略偏,每星期只有周六周日两天能盈利,其他的五天基本上就是维持和亏本的状态,两个月之后就入不敷出转让了。
结合您自己的成本核算,最后是在什么样的经营状况之下能维持,或者能盈利,这是需要来综合考虑的,避免出现自己赚个热闹,却为租赁方打工的情况。
第三就是品类的选择。
我也是做餐饮的,尽量放在楼上比较好一些,负一楼不通气,潮湿不说,显得冷清,楼上的话不一样,顾客都为了吃要爬上去,北京这边吃的都放在楼上,动物园的美食城放在八楼,生意相当火不说,还给整个超市带来流量,因为每天必须三顿饭,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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