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区户口能相互迁移,本市非农业户籍人员将户口由原登记地迁至与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的户籍登记地址并在此实际居住,且户主、产权人均同意入户的可以携带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卡)、迁入人的居民身份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前往户政大厅或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即可办理落户。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百度知道没有国家机构人员给解答问题都是网友迁移户籍直接去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需要拿双方户口本·如需要拿房本还需要拿房本,拿***,可能还需要提供父子证明等等(这需要你提前去派出所户籍科说清楚情况咨询到底要哪些资料证明)··最后还需要户主同意或其他户口里的人同意,如老爷子是户主是否需要亲自签字还是需要其他解决途径也要咨询清楚。(备注:照顾老人跟你迁户口一点关系都没有,全是北京户籍,你愿意住哪就住哪去,也不牵扯医保问题也不牵扯工作问题,这个说词外人听了就感觉可能有其他原因才迁移户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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