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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直河租房,北京西直河租房子

  1. 集体租赁房申请条件?

集体租赁申请条件

01

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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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03

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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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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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一)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新就业职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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