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廉租房不可以买卖。廉租房:备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北京市的廉租房是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具体条件如下:
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的60%;
家庭成员在北京市有稳定的就业、生活和合法稳定居所,并且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家庭成员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其他符合本市规定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市的廉租房供应数量有限,申请者需要通过区、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审核后,进入公开摇号选房环节,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也并不一定能够成功获得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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