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不仅仅是这样。晴雯在临死前挣扎着把贴身穿的红绫袄脱下来给宝玉,是对宝玉个人情感的郑重告别,也是对一场青春永逝的哀悼和诀别。
年少相伴的情意
人的感情有很多种缘起,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也会产生不同的亲密度。晴雯从小被贾母派去服侍宝玉,从懵懂童年相伴到青涩少年,那些一起长大的岁月里,有多少耳鬓厮磨的美好记忆,有多少亲密无间的快乐时光,这种感情已经远远超越了主仆之间的界限。
难能可贵的懂得
宝玉有一种珍贵的品格,就是对他身边的女孩发自内心的怜惜和懂得。比如宝玉在宁国府吃饭时看到一碟豆腐皮包子,特意跟珍大奶奶要来,因为他记得晴雯喜欢吃。再比如他让晴雯撕扇子,并不是纵容她糟蹋东西,而是舍不得看到这样一种性情傲骨被世俗改变。
投桃报李的担当
宝玉对晴雯的青眼有加,换来的是晴雯的回报和担当。在袭人丧母回家的日子里,平时慵懒的晴雯兢兢业业,时刻警醒;当宝玉不小心烫坏了贾母赏赐的雀金裘,晴雯担心宝玉挨骂,带病熬夜尽力织补,衣服补好了,人却病倒了。
至于晴雯是不是爱着宝玉,那毫无疑问是深深爱着的,可是这种爱既纯洁又骄傲,她不屑于耍心机,也不愿勾引***。因为深情入骨髓而不自知,只有生离死别之时,才如剜心刺骨般疼痛。最后一刻的互换内袄,是象征贴如肌肤的亲密,也是打破阶级捍卫情意的勇敢。
晴雯临死把内衣脱给宝玉,是因为她深爱宝玉,不过宝玉并未与她相爱。
晴雯是贾母手下丫鬟中最漂亮最手巧的一个,要给宝玉做妾的。晴雯自己也是这样定位的,这是丫鬟最好的前途。
但是宝玉起初不这样想,他最早由袭人伺候,袭人也是贾母送给宝玉作妾的,只是贾母更欣赏晴雯。
袭人不如晴雯美和巧,但是更温柔娇媚,所以宝玉先与她试了云雨。
晴雯表面任性叛逆,实际却比谁都守规矩,她心里像妾一样爱宝玉,简直爱得发狂,为了给宝玉补衣服可以带病熬夜不要命,看见哪个丫鬟与宝玉暧昧都要吃醋,都要嘴里叨叨半天。
她最常说也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撵人,恨不得把宝玉身边的女人都撵走,只剩她一个留下。
饶是如此的醋海挣扎,她还是克制自己坚决要把初夜留给有了名分之后。她大概认为这才是贞烈好女子,并以此自豪。
王夫人所认为的贞烈定义却与她不同,婚前云雨不算***,打扮艳丽,有私情和公然调情宠爱才是狐狸精。于是晴雯被当作狐狸精赶走了。
宝玉起初没想占有晴雯,他对玫瑰花类型的女孩只想欣赏。他认为晴雯日后要自己当家主事,要嫁出去,晴雯为此还与他吵了一架,表明一头碰死也不出这门。
宝玉明白了晴雯的心,后来经历了带病补裘,袭人又让位给晴雯去贴身伺候,俩人感情升温,有了共穴之盟。但晴雯在宝玉心中也谈不上唯一。
嘿,你放心,宝玉每天要换衣服,不可能每天穿着晴雯的小袄。
晴雯无疑是爱宝玉的。但宝玉对晴雯,恐怕不是爱情,而是另一种感情,虽然也非常深刻,但是并没有打算相伴一生,而是准备“好离好散”。
但是事与愿违。晴雯没等到她的“大家横竖在一起”,宝玉也没等到“好离好散”——他们的分离,是那样不堪、不名誉的生离死别。
晴雯最不服气的,就是明明清白,却被指为狐狸精,而无处分辩。她将背负着并不属于自己的耻辱死去。临死之前,她做了一项抗争:你说我是狐狸精,我既然不能否认,就索性做出点狐狸精的事情让你们看看!
交换内衣,表示发生过关系,还特意叮嘱不用瞒着袭人等人。晴雯就是明明白白要做一回狐狸精了。
这才“不枉担了虚名”!
晴雯为何要将自己贴身穿的衣服脱下来与贾宝玉互换呢?晴雯是这样说的:“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可以看出晴雯话中有话。
有两层意思,一是对自己行为的自责和悔恨。晴雯出身很惨,很小的时候被赖大家的买了之后孝敬给贾母。因为长得相貌漂亮,一手好针线活儿,所以被贾母派给贾宝玉使用,留作将来当妾。晴雯心灵手巧,自然知道贾母对她的安排和用意。但她后来却没有像袭人一样,也没有按照仆人兴儿所说的那样,做出未成年少年贴身丫鬟服侍之事。从贾母对她的安排和贾家的规矩来看,她的这种生存策略是她的遗憾之处。正因如此,她才会脱下自己贴身穿的旧袄,与贾宝玉互换,临死前换得个虚名。
二是对宝玉的不满,红楼梦中,无论是晴雯还是袭人,无论是平时给还是生病之际,贾宝玉都尽心尽力,不顾自己主子的身份;彩霞偷东西,坠儿偷镯子,贾宝玉也能细心体会他们的苦衷和难处,确有菩萨心肠。但是在对待晴雯的问题上,在最关键的时候,贾宝玉却打了退堂鼓,这暴露出他性格中懦弱的一面。晴雯与贾宝玉互换衣服之后,再三强调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耽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晴雯明着说自己,其实暗说的是宝玉。
晴雯之死的深刻原因就在于此,她用一死揭露了贾宝玉性格中的缺陷,也为他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留下了伏笔。
不是的。这是她为自己获得虚名抱屈而夭的风流,正如第77回的回目: 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晴雯的生活态度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他要活一个干干净净的自我,然而现实已给她另有别号,那就是“狐狸精”。
书中有:“只是一件,我死了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
此时晴雯为自己抱屈喊冤: 是啊!我晴雯与宝玉始终保持纯洁的男女关系,为什么称我为“狐狸精”呢?特别是还要被撵出大观园。晴雯不能理解: “我大不服。今日既已耽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
于是这才有她的天风流: “晴雯拭泪,把那手用力拳回,搁在口边,狠命一咬,只听‘咯吱`一声,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咬下,拉倒宝玉的手,将指甲搁在他手里。有回手挣扎着,连揪带脱,在被窝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小袄儿脱下,递给宝玉……我就死啦,也不枉担了虚名。”
晴雯敢作敢当,她愿意为自己获得的“虚名”付出代价。她不需要遮掩,完全是由她自己主动来完成。
晴雯的这一系列行动,应该是对王夫人等人,冤枉自己的有力反击。这也正是晴雯的可爱之处,打动读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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