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人首先登录临港公租房***:***.shlggzf***,完成注册
2、注册成功后,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按钮,输入您的手机号及密码(或输入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即可登陆。
3、点击申请资格,即可进入资料填写环节。
小贴士:
1、填写基本信息时,需注意用工性质选项“劳务用工”和“劳动用工”的区别
一.北京公租房申请官方网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s://***.bphc***.cn/。
二.京籍家庭申请流程:
1、申请人到街道(镇)领表
2、家庭填写表格,相关单位盖章
3、街道办事处、镇***受理申请
4、街(镇)组织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
5、街(镇)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评议
6、街(镇)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一次公示(10日)
7、街(镇)提出初审意见、配租方案
8、区组织第二次公示(5日)
一.入口: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s://***.bphc***.cn/。
二.京籍家庭申请流程:
1、申请人到街道(镇)领表
2、家庭填写表格,相关单位盖章
3、街道办事处、镇***受理申请
4、街(镇)组织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
5、街(镇)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评议
6、街(镇)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一次公示(10日)
7、街(镇)提出初审意见、配租方案
8、区组织第二次公示(5日)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1.
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
2.
3.
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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